一是从生产环节入手,对非法拼装、改装拖拉机和生产超长、超宽拖车的农机维修网点进行重点检查,一经发现有上述行为,依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从严处理。
二是从销售环节入手,对全县多家销售拖拉机网点进行严厉查处。
三是加大农机安全检查力度,对全县所有拖拉机进行逐个排查,发现擅自改变原有安全技术性能的拖拉机,依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依法予以暂扣,并责令其恢复原有的技术状态。对达到报废条件的拖拉机,不论更换任何零部件,一律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四是对超长、超宽的拖车责令其拆解、暂扣。
五是对不按规定粘贴反光标识的违章行为进行整治处罚,并责令其粘贴反光标识,并现场对拖拉机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从源头上杜绝非法拼装、改装拖拉机和生产、使用超标拖车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