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评定工作范围涵盖全县现有农机专业合作社,在认定过程中,严格按照新疆自治区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认定标准,采取乡级推荐申报,县级农机主管部门初审方式进行,通过县农机部门初步审核认定的农机专业合作社,上报州农机局审核,最终由自治区农机局按自治区级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标准评定出自治区级示范合作社。
通过“示范社创建”活动,抓规范促发展,以示范促规范,指导农机专业合作社健全机构、完善制度、依法经营、规范运作、诚信服务,推动其扩大经营规模,提升服务质量,增加经济效益,增强发展能力,带动和推动全县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快速发展。
目前新源县农机局正严格对照新疆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认定标准,做好州级示范社的推荐、审核和县级规范社认定等工作,确保全县创建任务顺利及时完成。预计全县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认定工作9月底全面完成。